「吉安分局水璉派出所於日前成功協助鄭姓婦人尋回遺失之平板電腦。鄭婦當時神色慌張至派出所報案,稱其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下車時,不慎將平板電腦遺落於車廂內,因機內含有諸多重要資訊,遂請求警方協助。值班警員受理後,立即展開尋找,並成功於當晚使該遺失物物歸原主。
案經瞭解,鄭姓婦人係於(19)日中午由花蓮市中正國小站搭乘公車返回壽豐鄉水璉村住處,返抵家中始驚覺物品遺失。受理員警縝密研判後,隨即運用派出所公務電話對該失聯門號進行持續撥號與追蹤,所幸該班次公車駕駛及時察覺車內鈴聲並接聽。經員警落實身分比對與特徵確認,證實該平板確為鄭婦所有,遂由司機妥善代為保管,並允諾於公車返程時順道送回;最終於同日晚間順利協助婦人取回遺失物,全案始告圓滿落幕。
吉安分局表示,花蓮市區往返壽豐鄉水璉村之臺11線海岸公路路途迢遙,常有大眾運輸旅客於乘車期間因疲憊而小憩,極易於匆忙下車之際,疏忽將隨身貴重財物遺落於車廂內。警方特別呼籲廣大鄉親,於搭乘大眾交通工具離座前,務必落實「再次檢查」之防範措施,唯有提升自主防範意識,方能有效減少財物損失之風險。